【賽制】瑞士制圍棋比賽,未達32人導致比四盤即結束的窘境

今年的新竹縣長杯在帶隊參加的過程中發生了一個小插曲。由於丙組報名人數不多,僅有兩組,且均未超過32人。(人數分別是28以及26)


有些人會覺得很奇怪,跟32人有什麼關係,關於32的這個數字,要解釋一下:
在瑞士制的比賽過程中,除第一盤單數和偶數對戰外,第二盤開始則以戰績相同的選手依序對戰。

也就是說贏的對贏的,輸的對輸的。

依照此理,我們來算算看,32人的比賽要比幾盤能夠得出冠軍。

  1. 第一場:有16人勝出。
  2. 第二場:由第一場勝出的16人兩兩對戰,最後八人勝出。
  3. 第三場:由第二場勝出的8人兩兩對戰,最後四人勝出。
  4. 第四場:由第三場勝出的4人兩兩對戰,最後兩人勝出。
  5. 第五場:由第四場勝出的2人兩兩對戰,最後一人勝出。得出冠軍摟,比賽結束。
一場32人(2的5次方)的比賽,會剛剛好五戰得出冠軍。

那麼,如果比賽只有26人呢?

  1. 第一場:有13人勝出。
  2. 第二場:由第一場勝出的13人兩兩對戰,剩下一個落單的只好和輸的下,然後輸了,最後得到六人勝出。
  3. 第三場:由第二場勝出的6人兩兩對戰,最後三人勝出。
  4. 第四場:由第三場勝出的3人兩兩對戰,剩下一個落單的只好和輸的下,然後輸了,最後得到一人勝出。得出冠軍!比賽結束!
所以這場比賽只下了四盤就結束了,目前看起來也沒什麼問題,但在名次上,好似就會有著一些變化。

比如說:某甲三勝,與名次無緣;某乙四勝,輔分較高得到獎杯。
故甲不服氣,因為若下了第五盤,甲勝而乙負的話,那麼甲四勝、乙四勝,甲就有一拼輔分的機會。

家長非常氣憤,覺得應該要有運動家精神,怎可以得出冠軍就中斷比賽,倘若馬拉松冠軍產生,其他人就直接就地解散嗎?這對孩子是不好的示範。此外,一樣是400元,只下到四盤棋似乎也有些不合理。

無奈何,經過多方詢問,瑞士制的精神,就是得出冠軍則比賽結束。原因之一是避免比賽時間過長。

那麼,也沒有辦法,如果規則是這樣,就應該遵守。但我也在這邊提出來,大家集思廣益,期待未來或許能夠有更妥善的規則出來也說不一定。

不過,即便如此,mermer也還是要的。

這年頭,圍棋比賽其實已經變質很多,許多老師或家長,在學生實力差不多到乙丙組的時候(也就是四到九級左右),就鼓吹他們直接報甲組,原因美其名為在強的對手之間磨練,其實說穿了就是對證書的渴望,而非對實力的執著。似乎得到了一紙段位證書,就是實力的表徵,這其實明眼人一看便知,是錯誤的。

於是乎,乙組乏人問津,全都擠到甲組,而現在慢慢的,連丙組都人數不夠32了。這種畸形的報名方式,也讓按簡章棋力正常報名的學生受苦,導致無對手可下的窘境。

真的沒辦法,只好和家長說明現在的比賽報名狀況,有些混亂。而也提醒家長,若對於四戰結束比賽非常在意的話,報名前試著先和主辦單位詢問一下:『如果該組未達32標準人數,是否可退費或換組?』得到主辦單位承諾後,再行報名,應該就不會遇到這次的問題。

但這治標不治本,如何合理化級位的報名機制,是家長,老師,和主辦單位一起要討論的課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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